【宋史岳飞传原文节选】岳飞,字鹏举,相州汤阴人。少负气节,有大志,未冠,能挽弓三百斤,弩八石,学射于周同,尽其术,能左右射。同死,朔望祭其墓。父义之,曰:“汝为忠臣,吾无憾矣。”
及长,善骑射,才技过人。宣和四年,从刘韐击贼张觉于易水,有功。靖康元年,以偏校战于滑州,屡有功。建炎二年,金人南侵,飞率众复常州,败金将黏罕。时金人多疑,不敢深入,遂得保江、淮。
绍兴五年,拜枢密副使,封武昌郡开国公。时秦桧主和议,飞力谏不从。飞治军严整,号令明肃,士卒乐为之用。每与敌战,身先士卒,所向无敌。尝言:“文臣不爱钱,武臣不惜死,天下太平矣。”其志可嘉也。
然终为奸臣所构,被诬以“莫须有”之罪,赐死于大理寺狱。时年三十九。百姓悲痛,巷哭者数日。后追谥“武穆”,累赠太师,封鄂王。
岳飞生平简要总结(表格)
| 项目 | 内容 |
| 姓名 | 岳飞 |
| 字 | 鹏举 |
| 籍贯 | 相州汤阴(今河南安阳) |
| 生卒年 | 1103—1142 |
| 职位 | 枢密副使、武昌郡开国公 |
| 主要事迹 | 抗金作战、收复失地、治军有方 |
| 重要战役 | 复常州、战滑州、抗金于江淮 |
| 终结局 | 被诬陷赐死,后追谥“武穆” |
| 评价 | 忠君爱国、治军严谨、深受百姓爱戴 |
岳飞一生忠诚报国,虽遭奸臣陷害,却始终不改其志。他的精神成为后世敬仰的典范,被誉为“民族英雄”。其事迹不仅在《宋史·岳飞传》中有详细记载,也在民间广为流传,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