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社区的概念最早提出者是】“社区”这一概念在社会学、人类学和城市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。它不仅描述了人们共同生活、互动的地理区域,还涵盖了共享文化、价值观和人际关系的群体。关于“社区”的最早提出者,学术界有不同的说法,但普遍认为该概念的系统性提出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社会学家密切相关。
一、
“社区”作为一个正式的社会学术语,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弗里德里希·滕尼斯(Ferdinand Tönnies)在其著作《共同体与社会》(Gemeinschaft und Gesellschaft)中提出。他将“社区”(Gemeinschaft)定义为一种基于亲密关系、传统和情感联系的社会形式,与之相对的是“社会”(Gesellschaft),即以理性、契约和利益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结构。
尽管在更早的文献中已有类似“社区”概念的描述,但滕尼斯是第一位系统化地提出并使用这一术语的人。此后,“社区”概念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学、城市规划、公共政策等领域。
二、表格:社区概念的提出与发展
| 时间 | 提出者/著作 | 概念描述 | 贡献 |
| 19世纪末 | 弗里德里希·滕尼斯《共同体与社会》 | “社区”(Gemeinschaft)指基于亲密关系、传统和情感联系的社会形态 | 首次系统提出“社区”概念,区分“共同体”与“社会” |
| 更早时期 | 如古希腊、罗马文献 | 有类似“邻里”、“村落”等概念 | 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“社区”理论 |
| 20世纪 | 埃米尔·涂尔干、彼得·伯格等 | 探讨社区作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 | 扩展了“社区”的应用范围,强调其功能和社会意义 |
| 当代 | 社会学家、城市规划者 | 强调社区的多样性、文化认同与社会支持 | 将“社区”概念应用于城市治理、公共政策等领域 |
三、结语
虽然“社区”一词在古代文献中已有雏形,但真正将其发展为一个系统的社会学术语,并赋予其深刻内涵的,是弗里德里希·滕尼斯。他的理论为后来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基础,也使得“社区”成为理解人类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“社区”的内涵不断丰富,其应用范围也从乡村扩展到城市乃至全球网络空间。


